日前,全國總工會制定的《關于深入推進“兜底建”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印發。這份《意見》針對“兜底建”工作面臨的一些關鍵性問題作出了規定,致力于大力推行并進一步規范“重點建、行業建、兜底建”模式,最大限度把貨車司機、網約車司機、快遞員、外賣配送員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組織到工會中來。
《意見》確定了哪些目標任務?有哪些重點內容需要特別關注?對此,全總有關部門負責人回答了《工人日報》記者提問。
問:制定《意見》有怎樣的背景和現實意義?
答:最大限度把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組織到工會中來,是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交給工會的一項政治任務。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對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作出部署,對各級工會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來,各級工會大力推行“重點建、行業建、兜底建”模式,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建會入會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仍存在“兜底建”相對薄弱的問題。為此,全總黨組、書記處決定制定專門文件,對“兜底建”工作進行系統設計,為各地推進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建會入會作出制度安排、提供精準指導服務,不斷提升工作質效。
需要強調的是,“兜底建”是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建會入會的基礎性工作,是“重點建”“行業建”的有效補充,是破解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工會組織覆蓋不到位問題的重要手段,對于夯實工會基層組織基礎、發揮區塊集合作用、打通聯系服務職工的“最后一公里”、擴大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有效覆蓋具有重要意義。
問:“兜底建”主要面向哪些群體?
答:“兜底建”工作主要面向貨車司機、網約車司機、快遞員、外賣配送員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為適應他們就業靈活分散、流動性高、與用工單位勞動關系復雜等特點,《意見》強調要充分發揮“小三級”工會“兜底”作用,通過加強區域(行業)工會、鄉鎮(街道)和園區工會、社區(村)工會建設,織密組織網絡、創新方法手段、強化服務保障,廣泛吸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加入工會組織,確保想入能入、應入盡入。
問:《意見》對推進“兜底建”工作提出了怎樣的目標任務?
答:《意見》要求,各級工會要眼睛向下、大抓基層,堅持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堅持維權服務并重,堅持守正創新,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務實擔當,深入推進“兜底建”工作。要在做實“重點建”“行業建”的同時,以夯實基層組織基礎為前提,以創新載體手段為關鍵,以加大資源力量投入為保障,以實現“兜得住、兜得牢、兜得好”為目標,通過三至五年努力,進一步建強做實“小三級”工會組織,有效打通制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建會入會的體制機制障礙,最大限度把他們吸引過來、組織起來、穩固下來,實現“小三級”工會建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建會入會工作雙提升。
問:《意見》如何回應各級工會在推進“兜底建”工作中面臨的現實問題?
答:《意見》主要圍繞“兜底建”工作的幾個關鍵性問題,特別是針對“兜在哪”“怎么兜”等作出規定。
關于“兜在哪”,《意見》明確要夯實組織基礎,一是做實區域(行業)工會,強調建設一批有人員和經費保障、以覆蓋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為主的縣級、市級行業工會聯合會,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數量較少、行業特點不明顯的地區可以探索建立縣級、市級綜合性新業態工會聯合會,作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入會管理服務的重要載體;二是建強鄉鎮(街道)、園區工會,要求推進具備條件的鄉鎮(街道)建立總工會,逐步減少鄉鎮(街道)機關工會代行職責等情況,推進快遞物流園區特別是國家級、省級物流園區普遍建立工會組織,并充分利用“智慧工會”平臺,做好會員發展、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三是擴面社區(村)工會,提出依靠社區(村)黨組織,指導覆蓋企業職工較多、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集聚的社區(村)規范建立工會委員會或工會聯合會,并加強社區(村)工會資源力量配備,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
關于“怎么兜”,《意見》強調,要創新途徑方法,一是暢通入會渠道,在大力推行網上入會、掃碼入會的同時,堅持實體建會、屬地建會,做實線下工會組織,實現線上線下有效銜接、規范管理,防止依托互聯網平臺建立網上虛擬工會組織;二是廣泛宣傳動員,堅持職工需求導向,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富有工會特色的活動,提高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參與度和獲得感;三是加強陣地建設,深入推進“會、站、家”一體化建設,大力加強共享職工之家、區域職工之家等陣地建設,努力打造綜合性、區域性服務站點等。
問:在建好工會組織的同時,各級工會如何加強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維權服務工作?
答:在“兜底建”工作中,我們強調建會入會與維權服務一體推進。各級工會要認真履行維權服務基本職責,推動平臺企業建立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為基本形式的企業民主管理制度,推進行業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建設,保障勞動者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表達權等民主政治權利。同時,建立契合行業實際、體現行業特色的行業集體協商制度,積極與行業組織、平臺合作用工企業就勞動定額、計件單價、訂單分配、抽成比例、獎懲制度等開展協商,切實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勞動經濟權益。
此外,各級工會要積極開展網上服務,完善線上線下有機融合的服務工作體系;為廣大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提供更多普惠性、精準化服務,包括免費體檢、贈送意外傷害保險、職工互助保障、法律援助,職業教育培訓和崗位技能培訓等,并規范戶外勞動者服務站點工作,加強職業教育培訓和崗位技能培訓等。
問:為有效推進“兜底建”工作,《意見》在工作保障上作出了哪些安排?
答:《意見》從組織、人員、經費保障、工作指導等方面提出要求。包括:加強組織領導,推動將深化“兜底建”、組織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建會入會納入黨建總體規劃和考核體系,做到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充實工作力量,優先向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建會入會工作任務較重的鄉鎮(街道)工會和區域性、行業性工會聯合會傾斜;落實經費保障,建立健全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建會入會工作經費保障機制,加大專項工會經費投入力度,并推行建會入會項目制建設,以鄉鎮(街道)工會和區域性、行業性工會聯合會為重點,逐級加大投入,著力打造一批示范性的工會組織;注重分類指導,鼓勵各地工會在組織形式、入會方式、服務手段、激勵保障等方面探索實踐,集中力量攻關,通過重點突破帶動“兜底建”工作整體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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